113學年度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實習故事心得競賽
4/2/2024

國立清華大學學生實習故事心得競賽簡章

113年3月26日112學年度第1次職涯發展組會議通過

一、目的:國立清華大學學生事務處職涯發展組(以下簡稱本組)為提升校內產業實習氛圍,鼓勵學生透過影像與文字的徵件方式,分享產業實習經驗與心得,並藉由評選、公開展示等途徑,提供師生交流與觀摩機會,特訂定本簡章。

二、主辦單位:職涯發展組。

三、對象:凡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在校學生(不含交換生、在職專班學生),於競賽前一年10月1日至當年度9月30日期間,於同一校外實習機構參與產業實習(不含教學實習、教育實習)累計時數達60(含)小時以上者,即可參加,每人以一件作品參賽為限。

四、報名方式:請於本組公告期限內上傳參賽資料(請見附件)。

五、評選方式:

(一)評選基準

1.相片與文字搭配得宜(30%)。

2.實習心得與對未來職涯發展的影響(70%)。

(二)評選流程

資格審:由主辦單位審視參賽作品是否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資料(如附件)若有不符資格,不另通知補件。

初選:由主辦單位依評選基準篩選出前50%進入決選,並以電子信件通知。

決選:由主辦單位邀請各領域專家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決選名次為本簡章第六點(一)至(四)之獎項,並於本組官網公告獲獎名單及電子信件通知獲獎者。

六、獎勵方式:評選結果公告於本組網頁,並於公開場合頒獎表揚,獎項如下:

(一)第一名(1名):頒發獎金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1張。

(二)第二名(1名):頒發獎金新臺幣4,000元及獎狀1張。

(三)第三名(2名):頒發獎金新臺幣2,000元及獎狀1張。

(四)佳作(7名,至多15名且可從缺):頒發獎金新臺幣1,000元及獎狀1張。

(五)早鳥投稿好禮:前50名投稿且通過初審者可獲得7-11 100元商品卡1張。

七、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擁有參賽作品的所有權限,且參賽作品不得有其他競賽的獲獎記錄。

(二)參賽作品於投稿時即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運用圖片與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等非營利目的之重製、檢索、瀏覽、下載、列印或成果分享。

(三)參賽作品須為本人原創,如有抄襲仿冒等情事,取消參賽資格;若為獲獎作品,追回獎勵;如造成任何第三人權益損失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為尊重實習機構或被拍攝者,請事先徵求實習機構或被拍攝者同意,如造成任何第三人權益損失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五)同一件作品(同一人且同一實習機構),已投稿過本競賽,不得再參賽。

(六)獲獎者(前三名、佳作)邀請參加11月辦理之本活動頒獎典禮,而獲選為前三名者需於頒獎典禮中以口頭分享實習心得。獲獎者之心得內容將另以刊物(實體或電子形式)或於本組相關網路資源(如本組官網、FB粉絲專頁、IG)中公開分享。

(七)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變更權利,本組公告規範之。

八、本簡章經職涯發展組務會議通過,修正時亦同。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KwBhcKmhsL7hp4Sf7(請先以 G Suite 帳號(XXX@gapp.nthu.edu.tw)登入後再上傳)